市教委關于做好2014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就業服務事情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設置高職學院、獨立學院:
日前,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事情的通知》(教学厅〔2014〕3号,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未就业结业生就業服務事情。为贯彻《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做好结业生就业事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2014年高校畢業生已基本离校,就业事情进展总体平稳顺利,但当前仍有部门结业生尚未就业。他们的就业问题,事关结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革新生长稳定大局。促进未就业结业生实现就业是教育部门和高校的重要职责,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结业生就业创业作为8月至10月就業事情的重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事情方案,建设任務剖析和責任制,把任務層層剖析到院系,責任到人。10月1日前,各高校要將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事情情況形成簡要文字,報市教委學生處,市教委也將對相關事情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二、摸清底數,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求職登記。各高校要認真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摸排事情,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特別是困難家庭未就業畢業生的情況要逐一掌握、做到心中有數。將此類學生情況按《求職登記表》的要求填好(見附件一、二),于2014年8月22日前上報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將對外地院校天津生源回津未就業畢業生做好求職登記。
三、繼續搭建平台舉辦招聘各類活動。近期,市教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为未就业结业生举办“高校畢業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努力资助未就业结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各高校也要继续拓宽就业渠道为未就业结业生缔造就业时机,要积极组织学生加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组织的“高校畢業生就业专场招聘会”以及教育部组织的种种网上招聘运动。
四、接纳多种形式做好结业生就業服務。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接纳電話、電郵、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續向未就業畢業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關政策。加強對困難家庭未就業畢業生的幫扶力度,對尚未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做好求職登記並按要求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繼續做好第二批困難家庭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事情(具體部署另行通知)。
五、繼續推進大學生征兵事情。各高校要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在繼續做好宣傳發動、應征報名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後續服務事情。各高校要設置專門的征兵咨詢電話或網上答疑平台,暑假期間部署專人值班,及時、准確地爲未就業畢業生解答征兵政策和相關疑問,逐個通知、提醒畢業生在高校所在地或入學前戶籍地應征,並將征兵事情負責同志聯系方式上報市教委學生處(見附件三)。
六、鼎力大举扶持未就業畢業生自主創業。各高校要把国家以及我市支持、勉励高校畢業生自主创业的培训、注册挂号、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实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结业生,发挥政策效应促进自主创业。高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其落实创业政策,增强对创业大学生创业情况的调研跟踪。各高校要发动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结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并主动邀请企业家、投资人和工商部门、金融部门事情人员等担任创业导师。
七、認真做好信息銜接,落實離校後續服務。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未就业结业生的信息收集汇总事情,实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结业生信息上报。市教委将实时提供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就業服務能够无缝接续。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结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结业生在结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加入到就业准备运动中。
附件:1.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畢業生信息汇总表
2.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畢業生求职挂号表
3.高校征兵事情通訊錄
2014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